军地融合繁荣和发展军事法学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时间:2012-09-25 21:54:39 阅读量:

  钱寿根

  1987年8月,我国著名法学家张友渔教授在为《中国军事法学》撰写的序言中指出:“军事法学的研究前景是十分宽广的。我希望军队的同志充分利用现有的有利条件,积极与军外法学界的同志加强协作和联系,发挥各自的长处,为繁荣我国的法律科学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可见,加强军内外法学界的协作和联系,对军事法的繁荣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20多年的实践证明:军民结合,加强协作和联系,是繁荣和发展军事法的必由之路。

军地协作加强学术研究推动军事法学科学发展

  早在1986年9月,在《解放军报》召开的海军法律顾问处与军事法制建设座谈会上,军内外学者共同呼吁关心、研究军队的法制问题,创立军事法学理论;1987年10月,在军事科学院首次召开了军事法基本理论座谈会,对军事法学学科的设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论证;1987年12月,国防大学召开了军事法学座谈会,进一步推动了军事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中央军委法制局成立后,在较短时间内就相继组织召开了全军军事立法工作研讨会、军事法制建设理论座谈会等学术活动,以推进和加强军事立法和军事法制建设,为军事法学研究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军民结合召开的各种军事法学研究座谈会,二十多年来对军事法学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特别是2010年9月,为了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研究,促进我国军事法律体系的健康发展,中央军委法制局在北京召开了军事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座谈会,军地军事法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会议认为,我国军事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军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有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有益于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沿着法治化轨道不断向前推进。它不仅关系到军事法当前和未来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在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领域的贯彻实施。正确地认识和回答这个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我国军事法制建设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构建军事法学研究平台促进军事法学繁荣发展

  1988年6月,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式成立。军委法制局是领导军事法制建设的办事机构和管理全军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军委赋予的包括“研究军事法学理论,开展学术交流”等有关军事法制建设的九项任务,并被列入最高军事机关的工作议事日程,这充分表明了我国军事法学研究受到的高度重视。1990年2月,北京市法学会军事法学会在总后勤部礼堂举行成立大会,来自军内外从事法学、军事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和实际工作的共8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这是我国第一个军民融合共同研究军事法学的学术团体。1991年12月,经中国法学会和总政治部批准,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参加会议的领导同志和军内外专家有200多人。

  自这两个学会成立以来,相继组织召开了一系列学术研讨活动,在加强军事法学基础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促进军事法学的繁荣与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91年9月,为了培养军事法制人材,加强全军的军事法学研究,经中央军委批准在国防大学举办首期军事法制轮训班,来自全军的43名学员,经过系统学习军事法学理论,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992年中国法学会军事法学研究会创办的、由中央军委法制局主管的《中国军法》杂志,其作为军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军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园地,以及军委、总部各级领导机关指导部队法制建设工作的助手,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1991年起,我军院校正式开设军事法课程。1993年2月,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创建了专门培养军事法学人才的军事法学系。同年6月,该院创办了军事法学研究所。200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军事法研究所。2003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在地方高等院校中率先成立了军事法研究中心,率先招收军事法学硕士生、博士生,率先为全国高等院校设置军事法学课程,该中心已成为军事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并为培养军事法学人才提供了实践模式。此外,该军事法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已召开了多次军事法学研讨会。

  更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与军事法研究中心共同创立了“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2010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了“东方毅”军事法研究中心。此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东方毅”军事法研究中心相继举办了多次“中国军事法治前沿论坛”。论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实际,针对我国军事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课题进行探讨,论文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研究成果,已经成为我国军事法学领域学术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对于推进我国军事法治实践的改革与创新,加快我国军事法学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军地军民融合共同攻关提高军事法学研究质量

  从1988年,我国第一部军事法学专着—《中国军事法学》问世以来,至今,我国有关军事法学的著作已经出版近百部,这些著作虽然大部分由军队院校或军队法律工作者撰写,但军民融合或由地方院校以及地方法律工作者撰写的军事法学著作正在逐渐增多。于2006年4月出版的由薛刚凌、周健主编的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军事法学》一书,就是由军队和地方的专家、学者、教授共同撰写的,这也是第一部由军民融合编写的军事法学教材。此后,如2007年10月国防大学出版的《军事刑法学》、2008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的《军事行政法治论纲》、 2009年1月清华大学出版的《国防行政法与军事行政法》和今年国防大学出版的《军事行政法学》等军事法学著作均是军地法学专家、学者、教授共同撰写的。

  军地军民结合共同撰写军事法学著作其意义在于:一是在研究人员的组织上,增加地方的研究力量。在新世纪新阶段,繁荣和发展军事法学的任务更加艰巨,军事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军队要研究,而且地方也需要研究,因此 军地双方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实现军地之间的紧密联合,才能更好地增强对军事法学的研究力量。二是在研究的内容上,军地各有侧重。涉及国防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调整属于国防建设领域中的军事法律关系,大量的内容涉及到地方政府和部门,这需要地方机关、高等院校及法律工作者去研究探讨;涉及军队领域内的法规、规章,其中属于保密的主要应由军队院校和部队的法律工作者去深入研究,但公开的部分,地方院校和地方的法律工作者也应积极去探索和研究。三是着力打造精品,提高军事法学研究成果的质量。军事法学研究必须从粗放式走向精品式道路。实践充分证明:军队和地方的学者、专家、教授共同撰写的军事法学著作的过程,是一个共同对课题研究和探讨过程;是一个不断商榷和修改的过程;是一个突破重点与难点,提高书稿质量的过程。因此,要进一步发挥军事法学各个研究组织的协调作用,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央军委法制局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力量、突出重点、合力攻关出法学著作的精品,全面提高军事法学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实践,科学推动军事法学研究不断地向前发展。

  (作者系国防大学马列教研室原正师职教员、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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