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时间:2012-09-25 21:54:16 阅读量:
中央政法委举办的这次全国政法委书记培训班,非常重要、非常必要。通过学习培训,使我们进一步深化了认识、明确了要求。结合辽宁实际,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需牢固树立“四观”。
树牢政治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意识,事关政法工作成败。要坚定政治信念,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要严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树牢大局观,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法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要紧紧围绕“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这一目标要求,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全面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为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树牢群众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政法机关服务群众的使命所系。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要围绕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搞好“两新”组织服务管理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社会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新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树牢价值观,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政法事业科学发展,关键在干部、关键在队伍。我们要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省政法干警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强化为民的宗旨观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遵循廉洁的基本操守,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政法机关的服务力、战斗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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