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12-10-13 20:38:58 阅读量:
绿是希望的象征,是城市中最生动的色彩。我市自2011年启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将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作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推手,根据《榆林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细则》,严把绿化建设质量关,改造旧居住区,制定了园林式居住区标准,积极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创建、评选活动。早在2004年,我市便启动了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当前,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已全部达到《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榆林城区这种抬头见绿、起步闻香的巨大变化,让市民尽情享受着“绿色”实惠。
新居住区高质量绿化 居民走出家门进花园
每天清晨,迎着朝阳,家住高新区桃花园小区的王大伯和老伴都会到小区院子里散步、锻炼身体,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置身于花园般的小区里,老两口的心情格外舒畅:“我们生活的小区这么美丽,生活在这里很幸福!”和王大伯一样,这里的居民走出家门进花园,满目花草,享受着安全舒适的花园生活。
居住区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我市居住区绿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地方特色的原则,新居住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严把绿化建设质量关,要求绿地率必须大于30%的规划指标,对绿化配置要求大绿化、高品位,使新居住区呈现出优美宜人的绿地景观生态环境。旧居住区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垂直绿化等方式,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绿地率,使旧居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目前,全市共有居住区68个,占地面积234.77公顷,绿地面积76.55公顷,绿地率为32.61%,“园林式居住区”占51.6%。
我市新建居住区建设以绿地景观生态型居住区为目标,根据《榆林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细则》,从规划、建设到管理多个环节严格按照30%以上的绿地率进行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新建居住区时配套安排,做到居住区绿化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设健身场地、小型集合场地、居住区游园等成片绿地,以满足居民游憩、交往的需要,处处体现精致、典雅的生活理念,使新居住区呈现出优美宜人的绿地景观生态环境。位于兴榆路的元驰世纪城建有广场区、水景区、绿溪水径、林荫健身广场等,小区的整体环境自然天成,高品位的园林小区受到了市民的亲睐。目前,我市建成圣景名园、元驰世纪城、塞维利亚等17个高质量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57.5公顷,绿地率达到36.06%。
大力改造旧居住区单位庭院园林化
我市大力提升旧居住区绿化质量,确保旧居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在旧居住区内绿化实行因地制宜,提倡见缝插绿、宅旁绿化、空闲地绿化、立体绿化与平面绿化相结合的办法。对绿地率未达到25%的居住区采取绿化补种、植绿造量、增设休闲设施等手段,提高旧居住区绿地率。目前,全市51个旧居住区绿地面积达到13.94公顷,绿地率达到25.30%。
单位庭院绿化是城市绿化和环境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2000年起,我市坚持开展了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2004年以来,按照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又在全市有单位庭院开展了绿化达标活动,单位绿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目前,全市单位附属绿地面积191.28公顷,179家有单位庭院,其中市级园林式单位74个,省级园林式单位21个,园林式单位占53%。
为进一步抓好单位绿化,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我市大力推进拆墙透绿工程,使内外绿化相结合,对改善城市环境发挥了很大作用。2007年,榆林学院率先拆墙透绿,拆除围墙280米,修建透视墙,播种草坪,栽种花木,提高了绿化档次,增加了景观效果,把绿色延伸到街道。2007年至2009年在全市主要街道开展拆墙透绿工程,拆除航宇路、文化路、上郡路等城市主要街道两侧门面房,并进行绿化。全市11条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需拆墙透绿12352米,已拆墙透绿11442平方米,占92.63%,对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最佳投资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