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时间:2012-10-13 20:36:19 阅读量:
记者9月17日从商洛市公安局了解到,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办案民警谢月民行政记过处分。死者家属表示,他们对谢月民这样的处分表示不满,还要继续追究谢失职渎职之责。
涉案民警行政记过停职一月
商洛市公安局的处分决定说,谢月民,今年42岁,系商洛市交警支队商州大队事故中队民警。8月14日凌晨1时许,西安碑林区驾驶员李鹏,驾驶陕A508××(事故时未悬挂号牌)宝马轿车在商洛江大道商州区民政局门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商州区人赵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凌晨1时20分,商州交警大队民警谢月民、张雷二人处警,因肇事车及当事人均在商洛中心医院,两人便先后前往医院了解情况。
调查过程中,李鹏承认自己是驾驶人,并将驾驶证交给谢月民,谢、张二人未当场将嫌疑人控制,使李鹏自行离开,当日11时许,交警部门才从山阳县将肇事嫌疑人带回。
商洛市公安局认为,办该案件中,民警谢月民违规办案,致李鹏离开达10多小时,是否酒驾无法确认,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8月14日,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谢月民行政记过处分,民警张雷受到行政警告。见报道:小伙送母治病等120被撞身亡办案交警渎职被查。
此前,商洛市交警支队纪委曾发出决定,已对谢月民停职一个月,并调离事故中队另行安排。交警大队副政委兼事故中队长、指导员诫勉谈话,责令商州大队写出书面检讨。
死者家属不满将起诉
昨天,就谢月民停职调离后的工作另行安排一事,商洛交警支队负责人说,目前还没有考虑。
死者赵朗哥哥赵波说,肇事人已与他们家属达成初步协议,大部分赔偿已经到位,但还有15万元在商州交警大队。
“交警大队说要给出一些材料后才让起诉,我们已经到交警大队去了很多次,但他们一直不给我们材料,说让我们等待,这都一个多月了,我们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赵波说。
赵波还说,“只是听说当日办案民警谢月民受到处分,交警队没给我们说,但我们没有放弃,待案件材料到手后,我们要用法律手段追究谢月民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