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6-02-18 10:50:00 阅读量:
您好,请问下,对于农村家庭,女孩父母逼迫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她并不中意的男孩家里,只是因为男方家里比较富裕。在女孩百般不愿的情况下,女方父母仍然与男方家里定亲,算不算是暴力干涉女孩的婚姻自由呢?女孩该不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婚姻自由权吗?又该如何维护呢?操作起来细节上恐怕有难度哦
您好,法律服务组7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意图结婚或离婚的人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按照您的描述,如果女孩的父母对女孩有实施暴力行为,则女孩可以以其父母触犯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为由,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会对其父母的行为进行处理,以维护女孩的婚姻自由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