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5-11-16 17:29:25 阅读量:
在上班期间晕倒,在医院检查属于营养不良,单位该不该负责任,谁来承担医疗费,现在单位还要辞退本人,现在该怎么办?
你好!法律服务组4来为你解答。
你好,这种情况应当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责任。你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要辞退你,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你经济补偿,单位不补偿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